文章来源:由「百度新聞」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"http://opinion.people.com.cn/n/2015/0330/c159301-26772144.html"原標題:糊涂小仙:運動員營養費該何去何從 3月27日晚,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男子舉重67.5公斤級冠軍、遼寧女子舉重隊教練姚景遠與女子舉重世界冠軍、原遼寧隊隊員孫彩艷共同署名,在網上發表了對遼寧舉重隊總教練姜雪輝的公開檢舉信。檢舉的內容是姜雪輝克扣孫彩艷的訓練營養費數十萬元,并以姜雪輝的弟子兩次“涉藥”為依據,對其教練資格提出質疑。檢舉內容主要有兩方面:一是姜雪輝涉嫌克扣運動員的訓練營養費。二是對姜雪輝的教練資格提出質疑。(3月30日中青在線) 有地方隊舉重教練解釋了所謂“營養費”的由來,“通常是在備戰某項大賽時候,體育局才會撥‘營養費’專款給運動隊,比如重點隊員每人10萬元,但基本上體育局會有規定,這筆錢不直接發給運動員,就是由教練掌握,給隊員買營養品,因為以前有的隊把錢給隊員,但隊員花錢買別的了,所以地方隊的‘營養費’,確實是由教練分配,當然按規定教練確實可以按比例分得冠軍獎金,但至于教練是否會克扣隊員的營養費和獎金,我只能說至少前些年這是普遍現象。”可見“教練克扣獎金”并非秘密,只不過雙方心中有數,不愿為此撕破臉皮,而敏感的“營養品”問題,卻是不少教練手中絕不外傳的核心機密,如果缺乏監管,教練便可從中找到貪腐空間。 營養費的管理關系到整個運動員隊伍的正常運轉和他們的切身利益。筆者認為,加強基金監管,要從制度入手,抓好三個環節:一要抓營養費的財政管理,營養費要納入專人專戶,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,專款專用,不得擠占挪用;二要加強對營養費的監督,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營養費的監管;三要抓營養費的社會監督,各地體育局要設立由運動員代表、教練代表、體育局代表等參加的營養費監督組織,加強監督。 獎懲制度是激勵運動員的方式之一,用獎勵引導好的行為,用懲罰減少壞的行為,這是獎懲制度運行的宗旨。為此,只有對運動員的獎懲制度日益完善,運動員才能對自身產生更高的追求,才能為祖國爭光添彩,才能為中國的體育事業作出更大的貢獻。 稿源:荊楚網(來源:荊楚網)關鍵字標籤:賀寶芙蝦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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